各學院:
依據《南京審計大學金審學院學生獎學金評定辦法》(南審金審學﹝2023﹞8号)的有關規定,現就我校2023--2024學年學生獎學金評選相關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評比等級、獎勵金額及比例
等 級 | 獎勵金額 | 獎勵比例 |
特等獎 | 3000元 | 1% |
一等獎 | 1000元 | 3% |
二等獎 | 600元 | 7% |
三等獎 | 400元 | 14% |
二、學生獎學金評定資格和基本條件
(一)參加學生獎學金評比的基本條件:
1.熱愛社會主義祖國,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;
2.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;熱愛所學專業,勤奮學習,注重自身綜合素質的培養;
3.思想品德好,誠實守信,團結同學,關心集體,積極參加體育鍛煉和社會實踐活動。
(二)各類獎學金獲得者除應滿足上述基本條件外,還應該具備下列資格條件:
1.特等獎學金
(1)綜合測評中基本素質測評分不低于90分,評選學年内所在宿舍獲得過三星級及以上星級宿舍;
(2)學年學業加權平均成績名列本年級本專業前1%。
2.一等獎學金
(1)綜合測評中基本素質測評分不低于88分,評選學年内所在宿舍獲得過三星級及以上星級宿舍;
(2)學年學業加權平均成績名列本年級本專業前4%。
3.二等獎學金
(1)綜合測評中基本素質測評分不低于85分;
(2)學年學業加權平均成績名列本年級本專業前11%。
4.三等獎學金
(1)綜合測評中基本素質測評分不低于80分;
(2)學年學業加權平均成績名列本年級本專業前25%。
(三)有下列情況之一者,不得參加學生獎學金評比:
1.所修學分低于教學計劃規定應修學分者。
2.本學年所規定的應修課程考試中有不及格者。
3.在本學年受到警告以上處分者或在留校察看期内者。
4.違反公寓管理有關規定者,以及所在宿舍安全、文明、衛生狀況未達标準者。
5.社會實踐不合格者。
6.缺乏誠信,故意拖欠學雜費者。
三、評選程序及有關要求
1.評定工作以各學院為單位進行。由符合條件的學生個人自行申請,各學院按申請學生的排名,按獎勵比例确定獲獎人選。補考成績不得納入獎學金評定範圍。
2.申報與審核
(1)學生申報:學生于10月21日15點至10月24日17點通過奧藍系統完成申報工作(具體操作流程參照附件1);
(2)輔導員審核:輔導員于10月25日9點至10月28日17點審核學生申報信息(注:核實學生星級宿舍情況見附件3《2023-2024學年星級宿舍統計表》);
(3)學院審核:各學院成立評定工作小組,于10月28日前完成審核工作(具體操作流程參照附件2),推薦獲獎名單必須在各學院内張榜公示至少5個工作日。
3.各學院于11月5日前将公示無異議的推薦獲獎的學生名單電子表、蓋章的紙質表(附件4,其中學生基礎信息數據從奧蘭系統中導出)報學生處牛盛豪老師(B東207室)。
附件4:2023-2024學年學生獎學金獲得者推薦名單.xls
學生處
2024年10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