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《省教育廳等六部門關于印發《<江蘇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實施辦法>的通知》(〔2019〕1号)和《南京審計大學金審學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實施辦法》(〔2023〕39号),經學生本人申請,所在二級學院初審,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複審,認定結果名單現予公示。(名單見附件)
公示時間自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1月28日止,如對名單有異議,請于2024年11月28日17:00之前,向學工辦(B東207)于老師反映。
電話:025-85780050 郵箱:848251875@QQ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