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務﹝2024﹞169号
關于落實2025屆畢業生畢業實習教學任務的通知
各二級學院:
根據《南京審計大學金審學院本科生畢業實習工作管理規定》和學校2021級專業人才培養方案,各專業學生須在第八學期完成畢業實習實踐環節。現将2025屆畢業生畢業實習教學任務通知如下:
1.各二級學院成立以院長、書記、教研室主任、教師和有關專家組成的畢業實習工作小組,制定各專業畢業實習教學計劃和實施方案。
2.學生畢業實習可采取集中與分散相結合的形式進行。
3.各二級學院畢業實習工作小組落實2025屆畢業生畢業實習教學任務,實習指導教師應由教學經驗豐富,對本專業實踐教學環節較為熟悉,工作責任心強,有一定組織和管理能力的中級職稱以上的教師擔任。每位實習指導教師指導學生原則上30人,不得超過自然班級人數。
4.各專業《畢業實習教學大綱》包括以下幾個方面:實習性質、目的、任務與要求;實習内容、形式與時間安排;實習考核、成績評定辦法與成績評定标準;實習紀律與注意事項等。
5.各專業《畢業實習實施計劃》包括:實習内容、實習單位、實習時間、方式與地點、實習日程安排等。《畢業實習實施計劃》由二級學院或實習指導教師會同實習單位有關人員制訂。
6.請二級學院于11月4日前向教務處提交畢業實習領導小組名單、畢業實習教學大綱、畢業實習實施計劃、畢業實習教學任務安排表、畢業實習基地協議等紙質材料和電子稿。
附件:
教務管理辦公室
2024年10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