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學院:
根據《南京審計大學金審學院國家勵志獎學金評審實施細則》的相關精神,現就我校2024年國家勵志獎學金評選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評選範圍和名額
國家勵志獎學金的評選對象為在校二年級以上(含二年級)學生中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。本年度省财政廳、省教育廳下達給我校的國家勵志獎學金名額為153名,獎勵标準為每生5000元。
二、評選條件 、原則及程序
國家勵志獎學金評審條件、評審原則及評審程序詳見《南京審計大學金審學院國家勵志獎學金評審實施細則》。
三、拟推薦人選名額分配
學院 | 推薦人選名額分配 |
審計學院、國際教育學院 | 15 |
會計學院 | 20 |
金融與經濟學院 | 43 |
管理學院 | 32 |
伟德首页官网 | 13 |
教師教育學院 | 9 |
藝術設計學院 | 21 |
合計 | 153 |
備注:
(1)名額根據上學年21-23級各學院困難生人數分配
(2)評定均是各年級内以專業為單位進行比較,請注意各專業間的平衡
四、上報時間
各學院須在10月22日前将《國家勵志獎學金拟推薦學生情況概覽表》電子及紙質蓋章版(附件1)、、《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審批表》紙質蓋章版(附件2)、《國家勵志獎學金民主評議記錄表》(附件3)報至學生處于老師(電話:85780050,地址:B東207)。
五、填表要求
各學院組織學生填寫《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審批表》時,應按以下要求填寫。
1.表格中所有信息由學生本人填寫,輔導員老師負責審核。
2.表格中學習成績和綜合測評排名均使用專業排名,且學習成績和綜合測評兩者總人數要相同。
3.表格中“申請理由”欄以第一人稱填寫填寫,應當全面詳實,能夠如實反映學生學習成績優異、社會實踐、創新能力、綜合素質等方面特别突出。字數控制在180-220字。
4.表格中“院系評審意見”欄的填寫應當簡明扼要,字數控制在80-100字。院系意見由各學院書記填寫并簽名,蓋學院章。
5.表格上報一律使用原件,不得使用複印件;除簽名手寫以外,其他都應電子打印。
附件4:南京審計大學金審學院國家勵志獎學金評審實施細則.doc
學生處
2024年9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