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務﹝2024﹞ 50 号
關于2020、2021、2022、2023級學生學業警告的通知
各學院、部:
根據南京審計大學金審學院學籍管理第八章規定,本學期對2020、2021、2022、2023級共337名學生進行學業警告。通知如下:
1.學生學業警告名單見附件1《2023-2024-2學期學業警告名單》。
2.各學院須填寫學業警告通知書(附件2),通知學生本人、學生家長或者監護人。
3.曆年考核不及格課程的學分累計≥45學分,或連續三學期受到學業警告,或在基本學制内累計受到四次學業警告者,按照自身學習能力選擇跟班試讀或者降級試讀。跟班試讀或降級試讀學生需填寫試讀協議(附件3)。
4.請各學院于2024年5月20日15:00前将學業警告通知書第四聯和試讀協議返回教務辦B東208顧老師處。
各學院要加強對學業警告學生的教育和監管,共同為學生拟定詳盡、可行的學習計劃,明确學習任務與目标,督促學生好好學習。
附件:1.2023-2024-2學期學業警告名單;
教務管理辦公室
2024年4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