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據《南京審計大學金審學院國家勵志獎學金評審實施細則》(南審金審學﹝2023﹞25号)的相關規定,經本人申請,二級學院民主評議審核,初步評選出2022-2023學年國家勵志獎學金獲得者,現予以公示,公示期為2023年10月27日-2023年10月31日。
若有異議,請與S北102輔導員辦公室聯系。名單見附件。
依據《南京審計大學金審學院國家勵志獎學金評審實施細則》(南審金審學﹝2023﹞25号)的相關規定,經本人申請,二級學院民主評議審核,初步評選出2022-2023學年國家勵志獎學金獲得者,現予以公示,公示期為2023年10月27日-2023年10月31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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