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務﹝2023﹞120号
關于2020、2021、2022級學生學業警告的通知
各學院、部:
根據南京審計大學金審學院學籍管理第八章規定,本學期對2020、2021、2022級共300名學生進行學業警告。先通知如下:
1.曆年考核不及格課程的學分累計≥45學分,或連續三學期受到學業警告,或在基本學制内累計受到四次學業警告者,按照自身學習能力選擇跟班試讀或者降級試讀。
2.各學院須填寫學業警告通知書,通知學生本人、學生家長或者監護人。跟班試讀或降級試讀學生需填寫試讀協議。
3.請各學院于2023年10月20日15:00前将學業警告通知書第四聯和試讀協議返回教務辦B東208顧老師處。
各學院要加強對學業警告學生的教育和監管,共同為學生拟定詳盡、可行的學習計劃,明确學習任務與目标,督促學生好好學習。
附件:1.南京審計大學金審學院學業警告通知書.
2.2023-2024-1學期學業警告名單.
教務管理辦公室
2023年9月22日